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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一剂猛药 推动医疗器械创新
2015-03-28 00:00:00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今后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可不低于50%。这在不少医疗界人士看来,此意见是国家推动创新所下的一剂猛药,对整个国家产业行业发展具有莫大的推动作用,而医疗器械作为一个典型“政策市”,显然也将直接受益。
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  刺激医械科研人员积极性

意见指出: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修订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与此同时,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
科研人员是创新的核心,为了激励成果转化,十分有必要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动真格、下猛药。让核心科研人员直接受益于创新发展,是推动创新发展最好也是最有效的途径。这点意见可谓是一针见血,能够最大程度上刺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创新热情,调动医疗器械研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  保证科研人员待遇水平

意见指出:优化对基础研究的支持方式。切实加大对基础研究的财政投入,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加大稳定支持力度,支持研究机构自主布局科研项目,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学术自主权和个人科研选题选择权。改革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聘用制度,优化工资结构,保证科研人员合理工资待遇水平。完善内部分配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目前江苏省人民医院已经进行了有益探索,他们规定医生的创新成果归自己所有,所产生的效益80%归自己。”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主任委员霍勇曾说到,为此霍勇还表示,从国家层面出台政策,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医疗器械研发,才能够真正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他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包括风投的参与。
把创新发展成效列入领导考核范围

意见提出:改进和完善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体现创新的经济价值。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加大技术创新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比重。把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纳入对地方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
把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纳入主管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不仅是一剂猛药,也是一剂良药。在创新驱动上睡大觉、不干事的懒政惰政的主管领导要警觉了。想要晋升,政绩说话,尤其是在推动主管工作的创新成效上说话。可见,相关部门对于国产医疗器械整体落后的局面一定会有新法子,可谓是行业的福音。此次将高校成果转化收益50%以上归科研人员,不就是国家推动创新所下的一剂猛药吗?。(本文来源于医疗器械创新网:www.innom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