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长沙海关发布消息,根据海关总署规定,非医药类科研机构从海外直接进口医疗检测、分析仪器及附件,9日起免征4%至7%的关税、17%的增值税。我省欲享受税收优惠的科研机构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向长沙海关提出减免税申请。
以前,我国只有医药类科研机构、医药类院校可以因科学研究、教学任务,免税进口医疗检测、分析仪器。我省只有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及其下属医院可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关于科研机构进口医疗检测分析仪器有关税收事项的通知》,取消了对非医药类院校、专业和非医药类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机构免税进口医疗检测、分析仪器及附件的资格限制。
长沙海关表示,我省有大量省级以上所属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各类科研院所、国家承认学历的实施专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有关部委核定的转制为企业和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等,都有进口医疗检测、分析仪器的需求。长沙海关关税处负责人袁华说:“这类设备价格很高,例如一台进口CT机,平均价格达到了2050万元人民币,如果减免22%的进口税,就能减少400多万元。这对我省医疗技术提升、医药开发研究和企业经营大有好处。”
来 源|湖南日报
原标题|非医药类科研机构进口医疗设备9日起免税